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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工作一般流程
来源: 张国所律师 作者:张国所律师 发表日期: 2013/3/19 21:01:36 阅读次数: 2886 查看权限: 普通信息

温州律师代理离婚案件工作流程

 

一般经过双方沟通协商,在详细了解当事人离婚事宜后,一般律师会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与当事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,当事人在缴纳合同约定的律师费后,律师会开展以下工作。

1、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

2、起草起诉状;(起诉前需当事人签字确认)

3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;(部分法庭有立案前调解程序)

4、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;受理的予以立案(原告需缴纳诉讼费,需要财产保全的缴纳保全费及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)

5、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,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;

6、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;

7、开庭: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,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,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; (温州地区一般不接受法定事由以外的不到场情形)

8、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,以及如何分割财产,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。

:离婚诉讼结束,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,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(裁定十日)内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逾期不提起上诉,判决书生效。对生效的离婚判决(调解)不服的,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,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,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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