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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婚姻律师: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肯定考虑的几个因素
来源: 张国所律师 作者:张国所律师 发表日期: 2013/3/20 10:55:51 阅读次数: 2771 查看权限: 普通信息

离婚案件中子女归属争议较为常见,法院在判决子女归谁抚养时会考虑一下几点:

1. 双方基本条件

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比如工资收入、教育程度等,有没有可能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定健康的家庭环境。在基本经济收入等物质因素相当的情况下,考虑一方的思想品质和责任感,如果一方长期生活作风混乱,对子女不闻不问、或者嗜好赌博等,可能对孩子健康成长产生不利的影响。

2.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考虑

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。如果双方离婚,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,对孩子入学、生活最为便利,如果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,法院当然会考虑,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也就比较大。

3.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

一般来讲,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,会认真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,并做笔录。根据孩子的意愿判决抚养权的归属

4.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亲或者母亲的合理要求。

5.如果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,或者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,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。

6.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,但子女单独随一方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,且一方祖父母、外祖父母要求并由能力帮助子女照顾的,一方获得抚养权可能性就比较大。

7.一方没有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。

8. 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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