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民事起诉状 原告:XXX,女,汉族,19XX年X月XX日出生,住温州市鹿城区 XXX号,身份证号:3303xxx。 被告:XX,男,汉族,19XX年9月25日出生,住温州市龙湾区XXXX号,身份证号:3303XXX。 诉讼请求: 1、依法判令原告XX与被告XX离婚。 2、依法判令婚生女XXX由原告抚养,被告依法承担抚养费。 3、依法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(坐落于XXX)。 4、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。 事实与理由: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,并于20xx年X月XX日登记结婚,于20XX年X月X日生育了女儿XXX 结婚之初夫妻感情尚可,自女儿出生后,夫妻之间开始出现争吵和一些矛盾。在原告父母的支持下,夫妻一起开了一个XX店。20XX年X月,因夫妻矛盾进一步加深,双方签订离婚协议,然,被告没有遵守承诺,拖着不去办理离婚手续。 签订离婚协议后,原告便回到娘家,从此两人开始正式分居生活。各自工作生活,孩子的抚养教育均由原告负责。 在夫妻生活期间,共同出资建造坐落于XXX号房屋。温州市鹿城区XX服务部,由原告向父母借款XXX万投入,该两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,依法应该均分,考虑到双方已经签署离婚协议书,离婚协议书是被告自愿签署,是可以体现被告意愿和夫妻之间实际情况的。因此,原告恳请法院依照协议书约定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。 另孩子平常均是由原告负责管教的,为不破坏她们的生活习惯,原告恳请两个孩子均由原告抚养,被告依法承担抚养费。 综上,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特向贵院提起诉讼,望予以支持为感! 此致 XXX人民法院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具状人:XXX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二年  月    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