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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诉讼离婚诉讼离婚 → 温州婚姻律师:婚外情是否是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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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婚姻律师:婚外情是否是法院判决离婚的理由?
来源: 本站原创 作者:张国所律师 发表日期: 2013/5/14 12:54:14 阅读次数: 2269 查看权限: 普通信息
 实践中,法院是依据下列标准来判决是否离婚:

第一,夫妻感情确已破裂。

审判实务中,应当从婚姻基础、婚后感情、离婚的原因、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。

第二,须经法院调解仍无效。

对于调解无效,一方仍坚持已见或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,则应视为离婚条件已基本成就。

由此可见,单纯的婚外情,不能一概而论。要视其程度是否达到法定的离婚条件,必须符合“重婚”或“与他人同居”的条件才有可能判决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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