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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涉外离婚涉外离婚 → 涉外离婚案件原告在国外时至少要准备两份经公证与认证的起诉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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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离婚案件原告在国外时至少要准备两份经公证与认证的起诉书
来源: 本站原创 作者:张国所律师 发表日期: 2014/7/7 12:54:24 阅读次数: 1872 查看权限: 普通信息

今天,本律师代理在意大利的原告处理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。双方均是中国公民,现在夫妻感情破裂,故而打算离婚。众所周知,原告在国外向国内法院起诉离婚时,可以委托国内离婚律师办理,自己不必回国参加庭审,但要提供经公证与认证的离婚起诉书。作为离婚案件,起诉书至少要有三份,一份给法院,另外一份给被告,最后一份留给原告自己或者代理律师(可以是复印件)。

同时提醒身在国外并打算向国内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,做起诉书的公证和认证手续时至少做两份,以避免在立案时有比必要的麻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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